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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5/11 12:06:23

⒈搬运过程中,家中最好有两个人以上的人相互配合。一位在屋内协助服务人员搬出,另一位在车子旁注意家具上车。
⒉当车辆抵达新居后,同样亦是一人在车子旁协助卸货,另一人在屋内告知服务人员东西如何定位。
预留新、旧居搬家车辆的停车位置。若有大楼管理员请先知会一声,以利搬运进行。
⒊如有看妥安居吉时,得再跟搬家公司确认一次。
⒋会发热(如电视机、电热器)、有压缩机(如冷气、除湿机)的电器,于搬家当天不要使用,一方面避免电器受损,另一方面避免伤到服务人员。
⒌连络清洁队处理大型垃圾废弃物。
⒍提供搬家服务人员与新居联络方式(如大楼管理员联络电话或行动电话)。
选择正规搬家公司 看有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搬家公司时,不要贪图便宜,要选择有资质、有营业执照、有门头的正规的公司。正规搬家公司一般 都有固定的货运车辆、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且对工作人员进行过相应的培训,搬运技能尤其是对一些贵重物品的搬运技能相对成熟,搬运物品有一定的经验。消费 者如要判断一个搬家公司是否正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查看搬家公司是否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可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确认。
货比三家 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低
省消协表示,消费者在选择搬家公司前,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找几个感觉不错的公司进行联系,简单询问一些费用收取情况,如一车的运费、哪些物 品和情况会加价、自己要搬运的物品收费等等,做到心中有数,进行比较后,再作进一步选择。但消费者要注意,并不是价格最实惠的就是好公司,有的搬家公司先 以低收费为诱惑,然后在搬家服务中,以各种借口增加费用。这样的公司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消费者在打电话时,提什么要求都好商量,并且价格费用比其它公 司低得多,这样的公司要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如选择了这样的公司,搬家前一定要跟搬家工人再一次核对价格,以免搬完后收费“惊人”。
务必签订搬家协议 保留相关的凭证 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省消协还提醒消费者,搬家前,消费者要与搬家公司进行洽谈,就各种费用收取、物品损坏丢失赔偿等事项进行商定,并以协议或合同等形式进行确认,以规定 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签订协议对日后维权有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一些要搬运红木家具、钢琴等贵重物品的消费者来说,一定要签订搬家协议,哪怕是一个简单的约 定也是必要的。因为一些贵重物品是很难修复的,如没有约定,发生损坏时很难得到相应赔偿。
此外,在搬运前,消费者最好让搬运工人检查确认一下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的完好情况,避免出现问题时难以分责。搬运过程中,消费者最好全程监督,对一些 重要家具的搬运及时提醒。一旦发生损坏,应及时找人作证或拍照,并且让搬家工人写个损坏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如双方协商不成,要及时进行投诉。同时,要主 动索要**或收据等有效凭证,以便维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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